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各学院、校直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8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结合前期校级项目评定结果,现将批准立项的41个省级质量工程项目、204个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2),并就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周期

1.省级质量工程项目

本年度立项的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高水平的教学团队、基层教研室示范项目、教学研究项目、精品线下开放课程、“六卓越、一拔尖”卓越人才培养创新项目、一流(品牌)专业、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一流教材、智慧课堂等项目建设周期均为两年。项目立项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建设周期自同日起计算。

2.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教学研究项目、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精品开放课程(资源共享、视频公开)、教学团队、应用型课程开发与建设、校本教材、智慧课堂和基层教研室示范项目等项目建设周期均为两年,其余项目为三年。项目立项时间为2019年3月7日,建设周期自同日起计算。

二、项目任务书填报

1.填报要求

各学院要立足新时期发展需要,注重系统性、全面性、创新性和科学性,认真组织项目负责人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结合项目建设质量标准(附件3),按要求填报《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附件4)或《巢湖学院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任务书》(附件5),教学名师、教坛新秀、教学成果奖等项目无需填报。

2.填报流程

任务书是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本次继续实行网络填报,由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将其上传至学校质量工程管理平台,省级项目另按要求报送纸质材料并盖章扫描后上传省质量工程管理系统。具体填报流程如下:

(1)系统登录。各项目负责人4月18日—20日登录“巢湖学院质量工程网”(http://chxy.zlgc2.chaoxing.com),使用个人帐号(工号或学号)和密码登录。

(2)在线填报。在个人门户中点击“工作台”,选择“在线申报”,按申报流程提交材料。各项目负责人在上传时须同时提交任务书和申报书,其中,任务书在“申报书上传”中上传,申报书在“本地上传”中上传。此外,在添加“项目成员信息”时,须与申报书和任务书所列一致,不得随意调整。

(3)修改完善。省级项目、校级集体类项目(含校企共建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特色专业、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基层教研室示范项目、教学团队)的任务书由学校于4月23日前组织专家进行在线评审,其它校级项目需项目负责人自行组织论证,教务处将进行抽查。随后,各项目负责人要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于4月26日前再度提交系统(修改后的任务书请在“本地上传”中上传)。

各类省级项目任务书由学校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统一于5月5日前上传省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三、项目建设经费

1.经费资助

各类项目建设经费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由学校统筹安排,予以资助。所有项目经费纳入学校财务预决算管理系统,实行一次批拨总额、分年核定报销,具体使用按学校有关办法执行,并接受有关部门审计与监督。此外,由校级滚动进入省级建设的项目,其经费按省级项目予以资助,已支出的各项经费并入省级项目中核算。

2.经费资助标准

(1)省级质量工程项目

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资助5万元/项;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高水平的教学团队、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资助10万元/项,一流(品牌)专业、“六卓越 一拔尖”卓越人才培养创新项目资助20万元/项;精品线下开放课程、一流教材建设、基层教研室示范项目资助4万元/项;重点教学研究项目、智慧课堂资助2万元/项,一般教学研究项目资助1万元/项;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奖金 1万元/项、二等奖奖金0.6万元/项、三等奖奖金0.4万元/项;教学名师奖奖金 1万元/项、教坛新秀奖奖金 0.5万元/项。

(2)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校企共建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和特色专业项目资助4万元/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项目资助6万元/项;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基层教研室示范项目资助1万元/项;教学团队、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精品开放课程(资源共享、视频公开)、应用型课程开发与建设、智慧课堂和校本教材项目资助2万元/项;教学研究项目重点资助1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0.5万元/项;教学名师奖0.5万元/项、教坛新秀奖0.3万元/项;教学成果奖一等奖0.4万元/项;二等奖0.3万元/项;三等奖0.2万元/项。

四、项目建设要求

1.各项目建设应按照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学校届时组织专家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向省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2.凡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背学术道德、执行不力、违规使用经费等不良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项目建设进展较好、成果突出的予以适当形式的奖励。

3.项目承担单位要紧紧围绕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认真梳理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将项目建设与专业办学、教学改革、教师发展等实现有机整合,切实提高项目建设成效。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9年4月18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19-04-18至2019-04-26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校级特色专业
省级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校级教学团队
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含重点和一般)
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
校级精品视频公开课
校级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
省级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
校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
校级应用型课程开发与建设项目
校级校本教材建设项目
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校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省级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
校级教学研究项目
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省级智慧课堂
省级精品线下开放课程
省级一流(品牌)专业
省级基层教研室示范项目
省级高水平教学团队
省级一流教材建设
校级基层教研室示范项目
校级校企共建专业
省级“六卓越一拔尖”卓越人才培养创新项目
校级智慧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