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直相关单位:
为全面掌握项目建设情况,进一步推进学校教学建设、研究与改革,结合项目管理实际需要,现就做好2018年度“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对象
本次检查验收的对象为历年来立项且未结题的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教学类项目和各级各类质量工程项目,包括专业结构优化调整与专业改造、重大教学改革研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特色专业、示范实验实训中心、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教学团队、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精品开放课程、教学研究、大学生创客实验室建设计划、课程教改专项研究、应用型课程和校本教材等。具体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二、检查验收主要内容
本次年检分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其中,所有未到期项目开展阶段性检查,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的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参加结题验收的各类项目验收标准参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一)总体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年度建设情况认真填写进展或结题报告,真实反映建设过程及其成果。各项目的检查验收以任务书为主要依据,所涉及的数据务求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应做到言简意赅。
2.已到期但未达到预期建设目标的项目允许延期一年结题,但须填报《巢湖学院质量工程项目延期结项申请书》(附件3),并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和项目推进计划;已到期不结题又未申请延期的项目,直接作撤项处理;往年已申请延期且到期的项目不得再次延期,若不参加本次验收,作撤项处理。此外,对于不按期进行结题或不按任务书开展项目建设的,将督促相关项目负人加强整改。
3.项目检查验收材料
(1)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教学类项目
到期项目填报《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4),未到期项目填报《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进展报告》(附件5)。
(2)省级质量工程项目
未到期项目提交进展报告(附件6),到期项目提交《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附件7)及支撑材料;参加结题验收的教学研究项目提交《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附件8)及支撑材料。省级课程类项目还需提交网络平台建设及其成效的佐证材料,并作为年检的重要依据之一。
(3)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同各省级项目,提交相应进展或结题材料(附件9-11)。校级精品开放课程、应用型课程还需提交网络平台建设及其成效的佐证材料,并作为年检的重要依据之一。
(4)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本次开展阶段性检查,由项目所在学院自行组织。2019年5月,将对历年延期、整改和到期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各学院应督促相关指导教师和学生团队填写《巢湖学院大学生科研实践与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12),项目若有指导教师、成员等相应变更情况的另填写并提交《巢湖学院大学生科研实践与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报告书》(附件13)。
此外,本次参加结题验收的各类项目纸质材料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具体包括:封面(注明结题报告)、目录、申请书、任务书、分年度进展报告、结题报告书、研究总结报告、成果一览表、具体成果及其应用推广情况的原件影印件等。
4.参加结题验收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成果还须公开展示,具体形式见附件14,校级项目的成果展示参照执行。相应展示成果请自行制作目录并打包压缩后提交。
以上各项目的纸质材料一份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送交至教务处教研科,相应电子材料请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巢湖学院质量工程网”,具体程序详见工作安排。
(二)学院要求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所属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及时报送本单位项目整体执行情况报告及项目检查验收汇总表(附件15、16)。具体报告内容须包括:
1.在推进科学定位、特色发展、开放合作、服务社会方面的成效。
2.在推进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方面的成效。
3.在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和提高资源使用效益方面的成效。
4.在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方面的成效。
5.在体现以学生为本、扩大学生受益面及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成效。
6.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等。
四、工作安排
1.教师填报。2018年12月29日—2019年1月8日,各项目负责人根据上述要求认真准备项目年检材料,并登陆“巢湖学院质量工程网”完成网上材料填报,同时,将完整的纸质材料一份报送至所在学院审核。教师在线填报流程同项目申报,具体如下:
(1)教师登录。教师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巢湖学院质量工程网”(http://chxy.zlgc2.chaoxing.com/),使用个人帐号(工号)和密码登录(初始密码为123456)并进入个人门户。
(2)在线填报。点击“工作台”选择“在线申报”,选择适当的项目类别,按照要求填写完整的项目基本信息、项目成员信息并上传检查验收材料,完成后点击提交(注:填写项目名称时请统一使用“阶段性检查(或结题验收)+国家级(或省级、校级)+项目类别简称(如特色专业、实践基地、课程教改等)。
2.学院审核。1月9日—10日,各学院对本单位项目组织初审,填写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项目由教学秘书完成在线审核。同时,请于1月10日下午5:00前将本单位项目整体执行情况报告和各项目纸质验收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3.教务处复审。1月11日-1月12日,教务处审核各项目验收材料,重点对项目成果的匹配度、建设任务完成度和过程材料的真实度等进行审核,对符合检查验收要求提交后续验收。
4.学校验收。1月13日-1月18日,学校采取网络评审和专家会评相结合的方式组织项目验收,其中,省振兴计划项目和省、校级集体项目(含申请结题验收的省级精品开放课程、省级重点教研项目)采取专家会评形式,基本程序如下:
(1)项目负责人汇报。每个项目6-8分钟,自行准备ppt及相关原件材料。
(2)专家提问与答辩。专家组在听取汇报后,有针对性提问,进一步了解和掌握项目建设情况。
(3)专家审阅材料。专家评阅材料,给出具体意见。
(4)专家现场考察。必要时,专家组进行现场考察,实地了解项目建设情况。
(5)专家组评议。专家组评审,投票表决并形成各项目检查验收结论。
注:专家鉴定会议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结果公布。1月18日—1月25日,教务处整理专家组意见,形成各项目检查验收初步结论和学校整体执行情况报告,按程序提交审议并予以公示发文。
6.材料上报。1月28日前,按要求完成各类项目检查验收结果上传和上报等工作。
五、其它说明
1.本次项目检查验收将依据项目申报指南中规定的建设内容,对照任务书和学校建设质量要求,严格组织实施,并根据具体结果全面考核各学院和相关项目团队的建设与管理等情况,在后续指标分配、项目推荐、教研工作量核算、教学考核等方面予以体现。
2.验收通过的项目请及时办理经费报销手续,具体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本次项目检查验收还将接受省教育厅的实地检查或抽查。
望各单位高度重视,督促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并以此进一步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后续项目建设实效。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联系电话:82361017。
特此通知。
附件2:巢湖学院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和省、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质量标准(参考).docx
巢湖学院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