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直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本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及拟定数额
(一)一流本科教育建设项目
1.一流(品牌)专业1—2个
2.一流课程总3-5门
2-1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
2-2精品线下开放课程
2-3智慧课堂
2-4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2项
3.一流教材建设新编1—2门,修订3—5门
4-1高水平教学团队1-2个
4-2教学名师1-2位
4-3教坛新秀1-2位
4-4基层教研室示范项目1-2个
5.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含重大、重点和一般)8—10项
6.协同育人和高等教育国际化
6-1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与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共1项
6-2中外合作培养项目不限额
6-3省级“六卓越 一拔尖”卓越人才培养创新项目不限额
7.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教学项目
7-1学科和技能竞赛不设指标,每项比赛申报一个项目
7-2高水平学科竞赛成果转评按文件规定转评
7-3示范实验实训中心与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共1项
(二)高校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1—3项
二、总体原则和要求
本次申报除满足教育厅规定申报要求外,根据《巢湖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校字〔2017〕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项目申报须遵循以下原则和要求:
1.所申报项目须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需要,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条件;组建有成员稳定、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能够按要求完成建设目标;项目预期成果具有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在进一步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人才培养和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有着较强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2.项目申报对象为全校在编在岗教学系列教师,重点向广大一线教师倾斜,除一般教研项目外,项目原则上由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申报,项目申报条件另有文件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3.项目实行分级递进申报,有校级同类或相关项目的,原则上应在校级项目基础上申报。已立项建设且期满2年及以上,并取得良好成果的校级项目,可直接申报省级对应项目。
4.项目申报本着“质量为本、宁缺毋滥、有序推进”的原则,择优推荐或立项。其中,对于缺乏校级建设基础的省级新类别项目申报,须报请学校研究同意后,在规定的限额内从严评审和推荐。
5.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网址:http://chxy. zlgc2.chaoxing.com/)。项目申报人应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材料上传,并于网络申报结束后2日内,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1份学院留存、1份教务处备案)送交所在学院审核,符合要求的由教学秘书完成网上确认。随后,各学院将初审通过的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务处复审(注:复审主要对照项目形式审查办法进行)。未经审核通过的项目不予网络评审。
6.为保证教师精力投入和项目建设成效,对于教师申报项目给予必要限定,具体如下:
(1)已承担有3个及以上各级各类项目(不含“大创”项目)且未结题的,此次不允许申报;
(2)已承担有3个以内项目的,允许申报1-2个。若已承担的项目建设存在年度检查验收延期、整改或撤销等情形的,则不允许申报;
(3)尚未承担有任何项目的,最多可申报不同类别2个;
(4)教师参与当年项目的总数不得超过3个,其中,个人参加省级教学研究项目不得超过2个。超过规定项目数,尤其是省级项目的,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不予推荐或立项。
7.为保证项目申报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各类项目在申报前须明确具体负责人和参与成员,加强相互沟通,并由负责人组建相应建设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一经确定,后续不再予以更改。
8.所有项目不允许重复或以相似内容变相申报,或已有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学术不端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项目推荐或立项资格,且2年内不得申报任何项目。此外,连续2年申报同类项目未获成功的,暂停1年该类项目申报资格。
9.鼓励开展院际、校际和校企等联合性申报,以充分发挥内外资源优势。具体项目由牵头单位组织申报。
10.项目申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中的指南。项目管理及经费使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安排
1.教师申报。11月29日—12月6日,教师自行申报,填写相应项目申报书,并登录“巢湖学院质量工程网”完成网络申报,同时,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所在学院审核。教师在线申报流程如下:
(1)教师注册。教师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巢湖学院质量工程网”(http://chxy.zlgc2.chaoxing.com/),使用个人帐号(工号)和密码登录(注:首次登录须注册并填写个人信息,初始密码为123456)并进入个人门户。
(2)在线申报。点击“工作台”选择“在线申报”,选择适当的项目类别,按照要求填写完整的项目基本信息、项目成员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完成后点击提交(注:填写项目名称时请统一使用“省级(或校级)+项目类别+负责人姓名”命名即可,如省级重点教研项目+张三)。
2.学院初审。12月6日,各学院负责人审核教师项目申报材料并签署意见(注:省级项目请直接在封面空白处签署意见)。审核通过的项目由教学秘书完成在线审核,并于12月6日下午5:00前将教师项目申报纸质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3.教务处复审。12月7日,教务处审核教师申报材料,并结合学院审核意见,完成在线复审,对符合要求的项目提交专家评审。
4.专家评审。12月8日—9日,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并给出各类项目评审初步结果。
5.学校推荐与立项。12月10日,项目评审结果报学校研究,确定推荐立项名单并公示。
6.项目上传。12月12日—14日,获准推荐立项的各类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项目申报材料,并完成系统再次上传。学校按教育厅文件要求完成推荐上传和材料报送等工作。
7.学校公布。学校根据教育厅评审结果发文公布本年度省级各类项目立项名单。
四、有关说明和要求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上半年已组织申报与评审,根据当时申报与评审结果推荐,本次该类项目不组织申报。
2.为减少工作量和重复申报,2018年校级项目与省级项目内容一致的,将不再组织重新申报,在申报省级项目未推荐或未立项的项目中根据指标择优推荐和立项,请拟申报校级项目的本次一并申报。
3.各类项目申报数量为拟定数量,学校将根据申报和评审情况综合考虑,研究决定最终数量。
4.推荐教坛新秀数量需占教坛新秀和教学名师总指标数一半以上。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和省级“六卓越、一拔尖”卓越人才培养创新项目不限额。
5.项目申报文本填写请务必规范,形式审查不通过的将直接淘汰,项目建设周期根据教育厅要求和学校相关规定。项目经费参照2017年同类项目,经费预算务必充分论证,做到科学、合理。
6.本年度项目申报较往年有一定变化,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以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7.本次申报时间非常紧,请各单位及时宣传,认真组织,确保工作按期开展。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务处教研科谢如龙副处长联系,联系电话:82361017。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