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高教处2017年工作要点和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结合自身实际,现就做好本年度“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申报工作预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本次申报涉及省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省级和校级质量工程、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教学类和思政类)以及省支持本科高校发展能力提升计划(教学类)等类别中的各类项目,其中,省级项目按照省教育厅2017年度项目申报有关文件组织实施,校级项目按本通知要求先行组织申报。
二、总体原则和要求
根据《巢湖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校字〔2017〕3号)等有关规定,项目申报须遵循以下原则和要求:
1.所申报项目须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需要,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条件;组建有成员稳定、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能够按要求完成建设目标;项目预期成果具有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在进一步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人才培养和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有着较强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2.项目申报对象为全校在编在岗教学系列教师,重点向广大一线青年教师倾斜,其中,省级项目(除一般教研项目外)由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申报,校级集体和重点项目由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申报。项目申报条件另有文件规定的除外。
3.项目实行分级递进申报,除省级教研项目外,其余项目先进行校级申报,填写校级项目申报书,根据项目评审情况,经学校研究,确定为校级立项项目。后续,再根据省项目申报文件要求,结合已有校级建设项目,从中择优推荐省级。
4.已立项建设且期满2年及以上,并取得良好成果的校级项目,可直接申报省级对应项目,填写省级项目申报书,予以优先推荐。其中:
(1)对于教学成果奖,省级须在已获校级教学成果奖、已结题省级(校级)项目或已获省级学科与技能竞赛相应等级奖项等基础上申报,并符合具体申报要求,无相关基础或项目依托的教学成果不予申报。
(2)对于省级教学研究项目,须在相应校级项目研究基础上申报。
5.项目申报本着“质量为本、宁缺毋滥、有序推进”的原则,择优推荐或立项。其中,对于缺乏校级建设基础的省级新类别项目申报,须报请学校研究同意后,在规定的限额内从严评审和推荐。
6.所有项目实行网络申报与评审(网址:http://chxy. zlgc2
.chaoxing.com/)。项目申报人应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材料上传,并于网络申报结束后3日内,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1份学院留存、1份教务处备案)送交所在学院审核,符合要求的由教学秘书完成网上确认。随后,各学院将初审通过的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务处复审(注:复审主要对照项目形式审查办法进行)。未经审核通过的项目不予网络评审。
7.为保证教师精力投入和项目建设成效,对于教师申报项目给予必要限定,具体如下:
(1)已承担有3个及以上各级各类项目(不含“大创”项目)且未结题的,不再允许申报。
(2)已承担有3个以内项目的,允许申报1-2个。若已承担的项目建设存在年度检查验收延期、整改或撤销等情形的,则不允许申报。
(3)尚未承担有任何项目的,最多可申报不同类别2个。
(4)教师参与当年项目的总数不得超过3个,其中,个人参加省级教学研究项目不得超过2个。超过规定项目数,尤其是省级项目的,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不予推荐或立项。
8.为保证项目申报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各类项目在申报前须明确具体负责人和参与成员,加强相互沟通,并由负责人组建相应建设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一经确定,后续不再予以更改。
9.所有项目不允许重复或以相似内容变相申报,或已有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学术不端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项目推荐或立项资格,且2年内不得申报任何项目。此外,连续2年申报同类项目未获成功的,暂停1年该类项目申报资格。
10.鼓励开展院际、校际和校企等联合性申报,以充分发挥内外资源优势。具体项目由牵头单位组织申报。
11.项目申报具体要求详见指南。项目管理及经费使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类别及数额
本次项目申报设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和实践教育平台建设四个类别,具体推荐与立项数额如下:
(一)专业建设类
1.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校级立项2-3个,择优推荐省级1-2个。
2.特色(品牌)专业。校级立项2-3个,择优推荐省级1-2个。
(二)课程与教材建设类
1.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单独遴选推荐省级2-3个。
2.精品开放课程。校级立项10门,以受众量大面广的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程以及创新创业教育课、教师教育课程等为主要,含精品资源共享课7门和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在此基础上,结合已有校级精品开放课程,择优推荐2-3门省级课程。
3.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校级遴选建设10门,对象为面向全校开设的公共选修课。
4.应用型课程。校级立项10门。
5.校本教材。校级立项10部。
(三)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类
1.教学研究项目。
含省级教学研究和校级课程教改专项研究项目,其中,省级重大类项目需对照省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结合学校教学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难点问题单独命题,并遴选推荐。省级重点、一般和校级重点、一般项目采取竞争性命题申报,具体如下:
(1)工科专业教师。项目命题范围限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领域,详见《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附件1),并针对学校当前教学中的重要问题展开研究。申报校级项目另需结合课程教学改革自主命题。
(2)非工科专业教师。省级和校级项目申报均以课程为核心,围绕课程的综合改革、建设与发展,在以下命题范围内,细化具体研究课题。校级项目还可结合学校教学实际,立足于某一专业的具体课程,自行确定选题。
①特色学科专业与课程群(组)建设研究
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研究
③专业核心(通识、选修等)课程建设研究与实践
④课程教学评价体系与评价机制研究
⑤课程有效教学的行为模式与提升策略研究
⑥优秀传统文化与专业课程教学融合研究
⑦精品实验课程的开发研究与实践
⑧学科专业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整体优化研究与实践
⑨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共享机制建设与研究
⑩基于内容与基于OBE的课程教学模式研究
⑪课程允入、建设、评估与淘汰机制研究与实践
⑫基于现代教育理念和技术的课程教学方式研究与实践
⑬课程建设与教师专业发展协同研究
⑭基于学生能力培养的综合课程体系设计与建设研究
⑮基于学生学习能力提升的课程教学改革创新研究
⑯知识、能力与素质“三位一体”开放式课程教学体系研究与实践
⑰课程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优化配置研究
⑱课程教材建设一体化研究
⑲跨学科交叉课程教学改革研究
⑳产学研合作机制下的课程资源整合与改革创新研究
以上两类命题,共计推荐省级项目10-12个(含重大和重点);立项校级重点项目15个,一般项目15个。
2.教学成果奖。推荐省级8-10个。
3.教学名师奖。校级评选2-3个,推荐省级1-2个。
4.教坛新秀奖。在已获省、校级各类教学竞赛奖项教师中遴选,其中,校级评选5-6个,省级推荐3-4个。已获校级教坛新秀的优先推荐省级。
5.教学团队。校级立项1-4个,推荐省级1-2个。
(四)实践教育平台建设类
1.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校级立项建设1-3个。
2.示范实验实训中心。校级立项建设1-3个。
上述两类项目并结合已有校级项目,合计遴选推荐省级1-2个。
以上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和条件等参见2016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通知(附件2)和《巢湖学院2017年度“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申报指南和申报书》(附件3)。经费资助及建设周期详见附件4。申报书填写规范格式要求详见附件5。
(注:省级项目申报具体以省教育厅2017年度相关文件为准,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四、工作安排
1.教师申报。9月15日—24日,教师自行申报,填写相应项目申报书,并登录“巢湖学院质量工程网”完成网络申报,同时,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所在学院审核。教师在线申报流程如下:
(1)教师注册。教师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巢湖学院质量工程网”(http://chxy.zlgc2.chaoxing.com/),使用个人帐号(工号)和密码登录(注:首次登录须注册并填写个人信息,初始密码为123456)并进入个人门户。
(2)在线申报。点击“工作台”选择“在线申报”,选择适当的项目类别,按照要求填写完整的项目基本信息、项目成员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完成后点击提交(注:填写项目名称时请统一使用“省级(或校级)+项目类别+负责人姓名”命名即可,如省级重点教研项目+张三)。
2.学院初审。9月25日—27日,各学院负责人审核教师项目申报材料并签署意见(注:省级项目请直接在封面空白处签署意见)。审核通过的项目由教学秘书完成在线审核,并于9月27日下午5:00前将教师项目申报纸质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3.教务处复审。9月28日—29日,教务处审核教师申报材料,并结合学院审核意见,完成在线复审,对符合要求的项目提交专家评审(项目审核办法详见附件6)。
4.专家评审。9月30日—10月10日,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进行网络评审,并给出各类项目评审初步结果。
5.学校推荐与立项。10月11日—17日,项目评审结果报学校研究,确定省级项目推荐和校级项目立项名单并公示。
6.项目上传。10月18日—25日,获准推荐和立项的各类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结合学校评审公示结果,进一步修改完善项目申报材料,并完成系统再次上传。省级项目另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完成推荐上传和材料报送等工作。
7.学校公布。学校届时发文公布本年度省、校级各类项目推荐或立项名单。
五、项目评审基本规则
1.每个项目由3名及以上专家独立评审,其中,校内专家数不超过1/3。评审依据项目指南和有关评价标准,从论证质量、科学性、规范性和价值性等方面综合评价。
2.项目推荐或立项结果根据专家评分和评审意见综合考虑,其中,专家总评均分须达60分及以上,专家评审结论须全部通过(或允许有一个基本通过),未达要求的则不予推荐或立项。
3.同等条件下,全部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优先推荐或立项。非全部通过的项目,在申报数额富余的前提下,按总评均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
4.教学研究项目存在重点和一般之分,未申报重点的不予考虑重点推荐或立项,申报重点不成功的可以降为一般考虑。
本年度项目申报较往年有一定变化,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认真组织,加强沟通,以切实提高项目整体申报水平。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务处教研科朱老师联系,联系电话:82361175。
特此通知。
附件:1.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
2. 2016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及申报书
3.巢湖学院2017年度“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和申报书
4.巢湖学院2017年度“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推荐与立
项明细表
5.往年项目申报书填写规范及基本要求
6.省质量工程项目审核办法
教 务 处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