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截止目前,本年度省、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基本结束,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省级推荐和校级立项各项目名单已确定,现就做好这些项目后续有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完善
(一)项目申报材料调整
请获得省级推荐资格的各项目负责人在先前校级申报材料基础上,调整为相应省级项目申报书,并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准备好各项支撑材料。
(二)项目负责人及成员调整
鉴于申报过程中有部分教师主持和参与的项目总数较多,请各项目负责人与成员教师加强沟通,认真核查,尤其是省级项目,要求同一名教师主持和参加的单类项目总数不得超过3项,最多主持2项,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校级各类项目按同样要求进行调整。
(三)材料修改完成
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学校质量工程管理系统中的专家评审意见,认真修改和完善项目申报书和支撑材料,特别是有部分专家评审未通过的项目,须作深入修改。修改后的所有申报材料请正式装订成册一份(注:使用A3中缝装订,内芯双面打印),并于9月23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部分项目需要提交的材料说明如下:
1.教学成果奖,包括成果奖推荐书、成果总结材料、获奖证书扫描件等。推荐书中的获奖教师人数,不超过7人。
2.教学名师奖,包括申报书,个人各项资料(详见相关清单)。
3.其它项目参见申报指南要求。
(四)项目意见填写
为保证材料规范,教务处对各类项目申报书后的审核意见作了统一规定,请各项目负责人结合项目类别,补充完整有关意见,具体详见附件1-4,未列出的项目参照填写。
二、系统填报
1.系统填报
所有项目负责人请在完善申报材料后及时登录学校质量工程管理平台(http://chxy.zlgc2.chaoxing.com/),完成系统再次上传确认工作,操作程序同前期申报。上传截止时间为9月21日—9月23日,逾期未上传,视为自动放弃项目推荐或立项资格。本次上传结束后,教务处将汇总各项目最终申报材料,并按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在9月26日前完成省级各类项目的上传、报送等工作。各类项目负责人及其成员的信息将以本次上传的为准。
2.个人信息填报
请各省级项目负责人在完成校内系统填报后,认真填写《项目个人信息填报表》(附件5),并打印一份随纸质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鉴于时间较紧,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要求完成项目后续事宜,以确保本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圆满完成,同时,经学校推荐的省级各类项目还将由省教育厅组织审核,具体办法详见附件6。项目的其它未尽事项,请及时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联系电话:0551-82361017。
特此通知
附件:1.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书填写规范
2.省级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填写规范
3.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填写规范
4.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书填写规范
5.省级项目个人信息填报表
6.省质量工程项目审核办法
教 务 处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