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高教处2016年工作要点和学校工作安排,结合实际,现就做好本年度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教学类项目和省、校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申报工作为提前申报,其中,省级项目参照2015年申报文件和指南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1.振兴计划教学类项目实行单独申报,参照2015年申报指南和推荐限额,申报对象原则上限教学系列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
2.“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实行逐级申报,除省级教学研究、名师工作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外,其它各类项目先进行校级申报,根据项目评审排序(或评分)情况,经学校研究后,确定校级立项项目。后续,根据省文件规定的项目推荐限额,按照校级排序,遴选确定省级推荐项目。(注:省级重点教研项目和各集体类项目原则上限教学系列副高及以上教师申报。)
3.已立项校级项目若建设相对成熟且建设期满两年以上,可直接申报省级相应项目,填写省级项目申报书,并优先予以评审和推荐。
4.所有项目实行网络在线申报。在线申报结束后,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一份正式纸质文本送交所在学院(部)审核,未审核的将不予网络评审。
5.教师申报项目时请按照规范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否则会影响在线评审效果。
6.省级项目申报通知正式下达后,获得推荐资格的校级项目需重新调整项目申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申报材料。
7.已承担有三个及以上各级项目且未结项的负责人不允许申报,同一名教师本年度参与的项目总数不得超过三项。
8.所有项目不允许重复或变相申报,或已有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学术不端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项目推荐或立项资格,且两年内不得申报任何项目。
9.各项目申报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10.项目管理及经费使用科目按照学校有关制度执行。
二、项目申报及数额
(一)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教学类项目
1.项目类别
可申报的项目包括专业结构优化调整与专业改造、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学成果奖等。
2.申报数额与申报条件
(1)专业结构优化调整与专业改造项目限申报4项,择优推荐。
(2)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限申报20项,择优推荐。
(3)教学成果奖在校级奖项中参评,并择优推荐。
(二)“本科教学工程”项目
本次项目共设六类,分别是专业建设类、课程建设类、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类、实验实训平台建设类、卓越人才培养类、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类。
1.专业建设类项目
(1)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校级立项建设1-3项。
(2)特色专业建设点项目:校级立项建设1-3项。
2.课程建设类项目
(1)精品开放课程。校级立项建设15门,其中,精品资源共享课10门,精品视频公开课5门。
(2)应用型课程。校级立项建设20门。
(3)教材建设。立项校本教材建设项目5项。
3.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类项目
(1)教学研究项目。
省级项目命题不限,限申报15项,其中,重点3项,一般12项。
校级项目围绕课程教学改革和考核方式改革命题,计划立项25项,其中,重点10项,一般15项。
(2)教学成果奖。校级评选20项(含学科和技能竞赛类奖项),其中,一等奖3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11项。
(3)教学名师奖。校级评选2-3名。
(4)教坛新秀奖。校级评选5名。
(5)教学团队。校级立项建设1-4项。
(6)名师工作室。由省级教学名师牵头申报,参与全省项目竞争,单独推荐。
4.实验实训平台建设类项目
(1)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校级立项建设1-3项。
(2)示范实验实训中心项目。校级立项建设1-3项。
(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项目。校级立项建设1-2项。
5.卓越人才培养类项目
(1)卓越人才培养教育计划项目。校级立项建设1-3项。
(2)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校级立项建设1-2项。
6.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类项目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第二批):省级推荐50项,校级立项60项。
(2)大学生创客实验室建设计划。校级立项1-3项。
以上各类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和条件等参见2015年省级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2)和《巢湖学院2016年度“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申报指南》(附件3)。经费资助额度及建设周期详见附件4。
三、工作安排
1.教师申报。7月19日—8月10日,教师自行申报,填写相应项目申报书,并登录“巢湖学院质量工程网”完成网络申报,同时,将纸质申报材料一份报送至所在学院(部)审核。教师在线申报流程如下:
(1)教师注册。教师个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巢湖学院质量工程网”(http://chxy.zlgc2.chaoxing.com/),使用个人帐号(工号)和密码登录(注:首次登录须注册并填写个人信息,初始密码为123456)并进入个人门户。
(2)在线申报。点击“工作台”选择“在线申报”,选择适当的项目类别,按照要求填写完整的项目基本信息、项目成员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完成后点击提交(注:填写项目名称时请统一使用“省级(或校级)+项目类别+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
2.院(部)初审。8月11日—8月13日,各院(部)负责人审核教师项目申报材料并签署意见。审核通过的项目由教学科研秘书完成在线审核,并于8月13日前将教师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并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3.教务处复审。8月14日—8月16日,教务处审核教师申报材料,并结合学院(部)审核意见,完成在线复审,对符合要求的项目提交专家评审。
4.学校评审。8月17日—8月26日,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网络评审,并给出各类项目评审结果。
5.学校立项与推荐。8月27日—9月6日,项目评审结果报学校研究,确定校级立项名单并届时发文公布。省级项目另按省有关文件要求推荐报送。
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积极组织申报。未尽事项请咨询教务处教研科,联系人:朱明,联系电话:82361017。
特此通知。
附件:1.2015年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部分项目申报指南及申请书
2.2015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及申请书
3.2016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及申请书
4.巢湖学院2016年各类项目申报立项推荐明细表
5.往年项目申报书填写规范及基本要求
巢湖学院
2016年7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